办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齐全、真实、有效;
2、机动车来历凭证记载的机动车所有人与提交的身份证明相符;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与机动车相符;
4、机动车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销售或者经国家进口机动车主管部门许可进口的;
5、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的数据相符;
6、机动车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7、机动车没有被盗抢记录;
8、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的,还应当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9、机动车没有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办理材料
1 、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调拨证明;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免税凭证;
5、机动车强制保险;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
办理流程
申请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车管所办理相关的行驶证申领手续。
相关手续为:【详情】
办理地址
泗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
宿迁市泗洪县工业园区西湖路1号
0527-86276493
泗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宿迁市泗阳县城厢转盘向西100米
0527-85245528
宿豫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宿豫车辆管理所
宿迁市宿豫区井岗山路1号
0527-84354396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行驶证工本费/15元(不包含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