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小编整理了宿迁市失业登记办理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条件以及相关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失业人员登记表(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办理机构提出办理申请;
2、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
3、结果反馈。
【导语】:小编整理了宿迁市失业登记办理所需要准备的材料、办理条件以及相关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办理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材料:
1、申请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2、失业人员登记表(1份)。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办理机构提出办理申请;
2、办理机构工作人员受理申请;
3、结果反馈。
宿迁失业登记可在宿迁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宿迁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114-120窗口进行办理,详见正文。
小编整理了宿迁市各县区的关于办理失业登记办理机构的咨询电话以及相关地址,详情可见正文。
宿迁市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办理机构的咨询电话为0527-12333,详情可见正文。
小编整理了宿迁市居民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需要的办理材料以及相关办理流程,详见正文。
宿迁市民众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可在宿迁市洪泽湖路便民方舟1号楼1楼综合窗口进行办理,详见正文。
宿迁市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可携带失业保险金(关系)转入联系函前往相关办理机构进行办理。
宿迁失业保险关系转入可在宿迁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114-120号窗口办理,详见正文。
宿迁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主要有业务申请—业务受理—业务审核—业务复核—结果反馈等程序,详见正文。
宿迁市民众领取失业保险金可到宿迁市洪泽湖路891号便民方舟1号楼114-120号窗口进行办理,详见正文。
宿迁市民众领取失业保险金可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前往办理机构进行领取,详见正文。
2024-01-05 10:34 来源:宿豫发布
2024-01-05 10:32 来源:宿豫发布
2024-01-05 10:30 来源:宿迁发布
2024-01-05 10:27 来源:宿豫发布
2024-01-05 10:16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01-05 10:14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01-05 10:09 来源:宿迁本地宝
2024-01-05 10:06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01-05 10:02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
2024-01-05 10:00 来源:宿迁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