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宿迁市民众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携带结婚证、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离婚登记申请书》等材料,详见正文。
办理材料:
1.结婚证;
2.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件;
3.《离婚登记申请书》
特别提示:
1、夫妻双方一本结婚证丢失: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
2、夫妻双方两本结婚证丢失: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结婚证遗失和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查档专用章)。
3、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一份并自行保存,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相关阅读
宿迁市办理离婚登记的条件是什么?- 宿迁本地宝 (bendibao.com)
宿迁办理离婚的地点- 宿迁本地宝 (bendiba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