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宿迁没有永久牌照,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所有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强制注销,上牌是免费的,需要购车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见下文。
无永久牌照
根据《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电动自行车使用满十年,所有人未申请注销登记的,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强制注销,并按照登记的联系方式告知所有人。因此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无永久牌照。
上牌收费标准:免费
办理地址:
就近的交警中队即可
上牌所需材料:
1.所有人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来历证明
3.电动自行车产品合格证
4.另需携带车辆到现场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可获宿迁电动车的上牌、分类及最新消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