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宿迁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的毕业生毕业后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或就业单位集体户等,详见正文。
毕业生应根据就业去向和实际居住地入户的原则,选择以下方式迁移户口:①迁回原籍;②迁至就业单位集体户;③迁往合法固定住所(购房地);④迁往就业所在地区社会人才集体户。
拓展内容:
1.按照户口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取得毕业资格且户口迁到学校集体户的学生均应办理户口迁移,而继续在本校攻读研、博的学生不需办理户口迁移。
2.凡应迁移户口的学生需要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学校会在规定时间内积极组织学生办理。
3.学生填写《户口迁移申请书》前,应先咨询户口迁往地落户情况(即是否接收户口),迁移地址应注明省市、区县、镇、街、路、门牌号等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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