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宿迁市工伤首次申报可以通过网上和线下窗口两种方式,再次治疗申报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窗口填写相关信息后等待审核,详见正文。
一、首次(工伤认定结论下达前)申报:
1、网上申报:
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切换城市为“宿迁市”,选择个人服务并按部门选择“市人社局”;办理事项点击“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在目录中选择“工伤医疗费报销”,受理结算后10个工作日到账。
2、线下申报:
携带原始票据、医疗费用明细(医院印章)、出院记录(门诊病历)、银行账户到A121或A122号创建偶填写《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经过初审、复核和结算后10个工作日到账。
二、再次治疗(康复)申报(联网计算):
携带工伤认定书、工伤康复确认通知书、工伤职工社会保障卡到工伤定点协议服务机构登记入院,出院时直接结算。
注意:因第三方责任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不适用。
附:宿迁市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疗(康复)机构名单
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工伤保险】可获宿迁市工伤保险资格认证、缴纳条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