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1年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出了调整,那么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做了什么样的调整呢?详情请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1年8月13日10:01:09
宿迁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变了吗?
1、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0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最高不超过19675元。
2、2021年度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后第二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2021年度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当月发放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
2020年度新调入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20年新单位和原单位发放的工资总额除以实际工作月数。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照缴存基数×缴存比例进行计算,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分别精确到元。
详细内容请看》》2021年关于调整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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