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车辆在宿迁落户上牌,但多在外地使用,不方便开车回宿迁进行年检(外地落户上牌的车也可委托在宿迁年检)。
办理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复印件。属于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
5、《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6、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还应提供《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原件;
7、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其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办理流程
1、到检测线进行检测并缴纳检测费用;
2、检测合格后到该检测机构受理窗口提交资料,签注行驶证副页,领取检验合格标志。
办理地点
泗洪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管所
宿迁市泗洪县工业园区西湖路1号
0527-86276493
泗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车辆管理所
宿迁市泗阳县城厢转盘向西100米
0527-85245528
宿豫区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宿豫车辆管理所
宿迁市宿豫区井岗山路1号
0527-84354396
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对于所提交的车辆、资料、凭证有嫌疑的进入调查程序(调查嫌疑车辆、资料、凭证的时间不计入机动车登记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