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宿迁公务员考试考察造假情节较轻的,终止其录用程序;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详情见下文。
怎么处理:
报考者在考察、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等环节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以及其他妨碍相关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
1.情节较轻的,负责组织实施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终止其录用程序;
2.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考察标准:
用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报考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系统的有关人员,还要按照规定进行政治审查。
》》》相关阅读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宿迁本地宝】,输入【省考】即可获取省考考试大纲、宿迁岗位表、成绩计算等最新相关信息